2017年3月10日起,除港澳臺地區(qū)外,全國各?。ㄗ灾螀^(qū)、直轄市)戶籍人員可在珠海市內任一戶籍窗口申辦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、損壞換領業(yè)務。其中,廣東省外戶籍人員需滿足在珠海市居住、就業(yè)、就學的條件。
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的,可以在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之日前六個月內申請,以及居民身份證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可以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。
一、所需材料
(一)《廣東(珠海)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(shù)字相片采集回執(zhí)》;
(二)原居民身份證;
(三)廣東省外戶籍人員提供合法穩(wěn)定居?。ㄈ鐐€人自有房產的房產證、居住證、“粵居碼”小程序申報的居住信息等)、就業(yè)、就學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。
(四)16周歲以下需由監(jiān)護人攜同前往戶籍窗口辦理,應提供監(jiān)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和監(jiān)護關系材料(能證明申請人與監(jiān)護人關系的居民戶口簿或《出生醫(yī)學證明》等)。
二、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的情形
(一)申領人提供的姓名、性別、民族、出生日期、公民身份號碼、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(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內住址變更除外)與人口系統(tǒng)中信息不一致難以確認身份的;
(二)申請人相貌特征發(fā)生較大變化,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,難以確認身份的;
(三)有偽造、變造、買賣、冒領、騙領、冒用居民戶口簿、居民身份證、護照、駕駛證和買賣、使用偽造的居民戶口簿、居民身份證、護照、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行為的;
(四)屬于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的。
三、辦理程序
申請人備齊所需資料并預約(進入“珠海公安”微信公眾號,依次點擊“業(yè)務辦理”、“戶政業(yè)務”、“戶籍辦理預約”進入戶政預約系統(tǒng))后,向任一戶籍窗口申請,由戶籍窗口辦理。
四、時限:
廣東省戶籍的,辦證時限為30日;全國異地辦理的,辦證時限為45日。(調查時間不計入辦證時限)
五、收費標準:
居民身份證換領:每證20元;
居民身份證丟失補領、損壞換領:每證40元;
六、收費依據:
粵價[2004]24號。
七、注意事項:
在我市辦理居民身份證已提交過數(shù)字相片的廣東省戶籍居民,16周歲及以上居民2年內(16周歲以下居民半年內)在我市再次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時,無需再提交數(shù)字相片,可使用原已提交的數(shù)字相片辦理居民身份證;
八、咨詢電話:0756—8640350